[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期)工程监理项目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期)工程监理项目答疑澄清说明

各潜在竞包人:

湖州南太湖新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hzgq202404301】的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1、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竞包的,必须由1家具备水利水电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1家具备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和1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组成为联合体。该条款不合理,需要修改。相当于意思联合体必须由三家组成,这个并不合理,属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实际监理单位同时满足以上两个专业的很多,比如一家单位自身就具备房建和水利资质,他要做联合体,还要单独分开再找一家房建单位,多此一举自相矛盾!应该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竞包,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监理资质、通信工程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组成为联合体,其中水利水电监理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包。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竞包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竞包、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答:本项目要求如为联合体竞包的,必须为具备水利水电监理资质、通信工程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竞包人组成联合体,如一家单位自身就具备两个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只需2家竞包单位即可,不违背发包文件要求。同理,如一家单位自身就具备三个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则不需要联合体竞包。本项目意在规避没有竞包资质的单位纳入联合体成员中参与竞包。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澄清说明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发包公告与此说明有冲突的,以此说明为准,发包文件、发包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市人民政府杨家埠街道办事处

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