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南浔旅投乡镇财务数据合并迁移及集团EAS组织优化项目

关于南浔旅投乡镇财务数据合并迁移及集团EAS组织优化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补充)

一、采购人名称: 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南浔旅投乡镇财务数据合并迁移及集团EAS组织优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南浔旅投乡镇财务数据合并迁移及集团EAS组织优化项目

1

约23万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国有旅游企业集团,现阶段乡镇公司财务软件应用独立使用,不能统一控制管理,相互之间业务协同困难,为了适应集团发展需求需要统一控制管理,提升集团管控能力,完善集团内控体系,避免信息孤岛,完成数据集中,使得南浔旅投下属乡镇公司能够有效地贯彻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政策,实现集中式的财务管理,有效提高公司会计数据信息的标准、规范与统一,实现乡镇企业所有财务数据进行实时查询和监控并按要求实时汇总。拟通过此次采购项目对现有财务架构进行完善与优化。

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软件一直使用金蝶EAS集团财务管理系统,现要求南浔旅投下属乡镇公司与集团财务软件统一控制管理,使南浔旅投下属乡镇公司能够有效地贯彻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政策,实现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对此,需在此基础上对原金蝶财务软件版本进行升级及功能的扩容。原软件开发单位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拥有唯一的软件源代码,现因其授权湖州金云蝶数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湖州市区域内唯一授权合作商,故只能由湖州金云蝶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财务软件的二次开发和升级。

综上所述,湖州金云蝶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承担南浔旅投乡镇财务数据合并迁移及集团EAS组织优化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及《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三)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湖州金云蝶数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湖州金云蝶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王  力

湖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会

2

沈建华

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

3

陆仲怡

南浔区退役事务所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适园路 148 号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 0572-3765704

2、采购代理公司: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系人:沈平红 

电话: 0572-3065566

 

孙璐 签于 2023/11/28 11: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