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溶专项勘察

  • 【信息时间: 2024-07-01】
  • 我要打印
  • 点击量:

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溶专项勘察单一来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岩溶专项勘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岩溶专项勘察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勘察工作的内容为岩溶勘察。主要理由如下:一、《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1H号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项目》于2024年3月8日通过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发包,最终确定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场地揭露的基岩为石灰岩,岩溶发育等级属溶洞强烈发育,考虑工程荷载较大,在没有进一步查明岩溶的分布情况下,若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方案,会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5.1.1条规定: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1065-2019)9.4.5.1条规定,对于柱下独立基础应进行一柱一孔,岩溶强烈发育地段,柱下独立基础宜一柱多孔,必要时应进行一桩一孔。二、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项目必须明确勘察项目负责人,如委托其他勘察单位不利于勘察负责人的统一性和延续性,也不利于后续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三、综上所述,依据《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湖国资委〔2019〕80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专家论证小组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二环西路1118号核工井巷科研大楼

三.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张小莉

吴兴区审计中心

余绳宁

湖州市执法局

费建锋

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四、公示期限

202471202474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址: 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98750

代理机构: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徐杰

联系地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联系电话:0572-2708071

监督小组:湖州经开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2-2960301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徐杰 签于 2024/07/01 16: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