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湖州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通信三网办接入工程

  • 【信息时间: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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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通信三网办接入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交投智慧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通信三网办接入工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湖州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通信三网办接入工程

1

项

174.5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任鹏飞

湖州市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郭文秀

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干伟杰

湖州市产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申请理由及论证意见: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作为湖州区域内大型上市国有通信施工企业和湖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成员之一及各家通信运营商综合施工入围单位并长期致力于服务区域内各大通信运营商和政企客户,并赢得了各界的一致好评。根据《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19】1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78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项目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对接协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由湖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办公室负责对其通信配套设施统一协调、统一谈判,为了便于施工,统一由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作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单位。在通发办的统一指导下,由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牵头三家运营商进行三网办验收和接入工作。

根据湖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国资委[2019]80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说明:“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对于本项目拥有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为承接本项目的唯一合适供应商,“湖州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通信三网办接入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交投智慧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西塞港仓储区1号楼2层1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2-2157528

2、采购代理公司: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田园路111号

联系人:费卢轩豪 陈宗剑

联系电话:0572-2595676

3、采购监督部门:湖州市交投智慧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纪检小组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西塞港仓储区1号楼2层1号

联系电话:0572-215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