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辆新能源公交车电池换电项目

  • 【信息时间: 2026-03-31】
  • 【我要打印】
  • 点击量:


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辆新能源公交车电池换电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名称

内容

预算

1

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2辆新能源公交车电池换电项目

对采购人原有2台纯电动车辆动力电池实施更换以及提供延保服务

232459.2元

注

1.工期:2026年6月4日前完成电池换电工作并通过验收。

2.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向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2 台ZK6650BEVG13纯电动车辆,车辆动力电池的质保期将于2026年6月到期。为响应国家法规:“2023年7月26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9年购置 的新能源公交车运力有序更新等有关事项的提醒函》以及根据《道路运输企业 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八条第二点“新 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的应判 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现需对原车动力电池实施更换以及提供延保服务。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 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细则所称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  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6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至车辆出厂第13年强制报废为止)或30万公里(自该批车辆2026年6月4日电池质保到期起计算),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同时《细则》还要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是该2台车辆的整车生产厂家,由其提供本项目动力电池更换及延保服务可以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具有不可替代性。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安吉县国有企业货物服务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单一来 源采购指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实施项目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李政、周云林、张敏尔

八、公示期限: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2-5221012

地址:安吉大道5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冠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2-5088058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浮玉南路61号(金融大厦)1幢805号

   3、监督小组: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电话:0572-5220516    

4、采购平台: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安吉分中心

地 址: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2-5672606

十一、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