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村零部件产业园9号楼、车联网人才公寓纱窗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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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砂村零部件产业园9号楼、车联网人才公寓纱窗采购项目

2、业主单位: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控制价:45000.00元

4、控制价说明:最高限价45000元,最终成交价为含税价(13%的税率),竞价价格应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受托方必须凭合法、有效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酬金。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则13%税率直接从酬金扣除后结算;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调整酬金 /元【酬金/(1+13%)】*(1+3%);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调整酬金为/元【酬金/(1+13%)】*(1+1%)。

5、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地点: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砂村区块(2)项目需求:折叠网纱窗115*72cm共120扇,108*108cm共151扇,其中115*72cm内装(外开窗),108*108cm外装(内开窗)(详见清单)(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到货量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4)售后服务:在整个产品使用期内乙方应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货物出现故障时,乙方也应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要求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短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同档次备用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5)履约保证金:无(6)竞价人在中标公告公示后需向采购方提供本次采购清单报价明细;(7)若采购方发现拟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清单报价明细中产品规格型号、参数、模块功能等任何有偏离招标采购需求清单的,则没收该成交供应商所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且采购方将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或废标重新竞价。注:公告未尽要求以采购合同条款为准。

 

二、项目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声明与承诺;4.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

 

四、保证金要求

1、保证金金额:0.00元

2、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7:00

3、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电子保函缴纳

4、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且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意向供应商。

(2)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至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后,如未出现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平台在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截止日期:2026年11月04日17:00

六、竞价规则

1、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30

2、集中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0:00

3、报价方式:反向多轮报价

4、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竞价不予开启。

5、报价单位:元

6、报价步长:100.0

7、集中报价时间段:180 秒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电话:15957258200    

2、业主监督小组电话 :05728210891             

3、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72-8293029

4、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2-2375013、0572- 8293029、0572-5672608、0572-6290133

 

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元)

收费标准

10万以下(含)

免费

 10万-100万(含)

1.5%

100万-400万(含)

1.1%

 400万以上

0.8%

(1)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2)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成交供应商单向收取 交易服务费1500元/宗;

(3)本收费标准不适用自采商城的采购项目。

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以缴费流程页面上生成的缴纳账号为准;

开户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

注意:交易服务费须单笔足额缴纳至实时生成的唯一收款账号中。超额、不足、分批次缴纳或自行转账至其他账户均视为无效缴纳,须重新缴纳后申请原缴纳费用退款。联系电话:0572-2373070。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hzlscgfw.cn/dtgg/20240227/81034cc2-7ade-47a6-a091-8caf5d4265b8.html